一、系统调试
(一)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和与系统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二)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源测试;
2 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切换试验;
3 消防水泵调试;
4 稳压泵调试;
5 雨淋报警阀、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的调试;
6 排水设施调试;
7 联动试验。
(三)雨淋报警阀调试(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2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系统,启动1只喷头,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3 系统的响应时间、工作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 :当为手动控制时,以手动方式进行1次~2次试验;当为自动控制时,以自动和手动方式各进行1次~2次试验,并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计量。
1.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g、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
2.水喷雾系统的持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响应时间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二、系统竣工验收
(一)报警阀检测验收
报警阀安装地点的常年温度应不小于4℃。
(二)喷头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喷头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间距及与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偏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设计喷头数量的5%,总数不少于20个,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
3 不同型号、规格的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
(一)维护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应熟悉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与维护规程。
(二)每日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对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进行外观检查,阀门外观应完好,启闭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寒冷季节,应检查消防储水设施是否有结冰现象,储水设施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
(三)每周应对消防水泵和备用动力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周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四)每月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检查电磁阀并进行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2 应检查手动控制阀门的铅封、锁链,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系统上所有手动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
3 应检查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确保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4 应检查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5 应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6 应检查喷头,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四)每季度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对系统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2 应检查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五)每年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2 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