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一作,被认可吗? 微信平台编辑:周悦 在我国,论文署名问题长期以来备受争议。尤其是共同之一作者,因没有统一认定标准,又直接影响硕博毕业、求职、考评的结果,而令人心神不宁。 有人说,宁可当二作,也不要做共一,这样至少“死”个明白。但事实上,共同之一作者的方式正越来越受认可,明确且不可逆。 ◆ 顶刊的“共一”被认可 这直接体现在国内头部高校的用人选择上。 图:北京某一流大学教研岗 要求 据了解,自今年起,不少C9高校的教研岗 要求中都出现了这样的字眼——提供3-5篇高水平代表作,以此取代从前对论文影响因子、数量的描述。 北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表示,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肯定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那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独立一作显然不现实,而共同一作也能体现他在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所以,往往更看重期刊质量,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共同一作含金量也很高。 而普通高校,同样也是优先看期刊,例如在CNS级别的刊物上是共同一作,肯定比国内普通刊物的独立一作更具有说服力。 不仅是用人,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同样认可共同之一作者。 ◆ 掺杂人情的“共一”被限制 在评审规则中,不同单位对于共同一作的认可程度不同。有些按照SCI分级,只认可A5B4C3D2范围内的共同之一作者;有些则常常会设置权重系数来判定加分多少,例如N个共同作者、每个人算1/N篇。 图:广东省某医院正高职称评审要求 当然,还有少数单位,共同之一作者只认1个人,不能同时享受共一的加分。 这种限制本质上并不是否认共同一作的位置,而是以此来控制人情导致的“共一”泛滥的局面。在不少事业单位,“署名送人情”的例子很常见,把署名当成礼物,送领导、送配偶、送同门……即使对研究完全没有贡献的人,仍被列为作者。这样的不认可,倒是十分必要,守住了科研的基本底线。 换个视角,如果我们也能像国际期刊委员会(ICMJE)一样,对“共同作者”的责任加以明确,或许争议将减弱不少。 至于求学阶段,以共同一作身份发表的论文成果就更容易被认可了。无论是评奖评优、还是毕业要求,只要是第二作者及以上层次的署名,一般都被学校学院承认。毕竟无论从资源渠道、还是科研能力来看,都很难以独立之一作者的署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稿,因此即使是SCI的共同之一作者,也实属难得。 跳出求职、考评、毕业这些刚需场景,而从科研本身的发展出发,共同之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更是一种必然趋势。 ◆ 共同一作,已是必然趋势 随着跨学科研究的增多,跨校甚至跨国合作越来越普及。尤其是进行重磅研究,很难单打独斗,不同课题组共同协作才有双赢的机会。 从2021年上半我国内地高校CNS发文统计中可知,80%左右的文章通过国际(内)合作的形式完成,有些研究的共同通讯、共同一作数量更是达到5、6个之多。 总而言之,基于合作研究而产生的学术论文中的共同之一作者,理当视作之一作者的身份去接纳和认可;而那些背离科研诚信“注水”产生的共同一作,注定无处藏身。 本文转载自青塔学术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 数字经济智库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为了更好的服务数字中国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数字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理论交流、实践交流。来自中国数字经济以及“一带一路”建设领域的专家学者们成立了数字经济智库,为数字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担任名誉院长,知名青年学者黄日涵、储殷等领衔。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是数字经济智库旗下的专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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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之一作者「轻松阅读」共同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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