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祭酒,江南地区有国家级学校始于何时?
始于三国时期!
三国时期,吴大帝孙权黄龙元年(公元229年)奠都建业(即南京)后、翌年,即下诏立国学,“置都讲祭酒(国学主持人),以教学诸子”。
黄龙元年(229年),孙权在武昌正式称帝,国号吴,不久后迁都建业。孙权称帝后,设置农官,实行屯田,设置郡县,并继续剿抚山越,孙休好文,即位后于永安元年创建国学,设太学博士制度,诏立五经博士,为南京太学之滥觞,韦昭为首任博士祭酒。
国子教在明朝是什么官职?
国子监(guó zǐ jiàn),中国古代更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晋武帝司马炎始设国子学,至隋炀帝时,改为国子监。唐、宋时期,国子监作为国家教育管理机构,统辖其下设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人负责管理。明代国子监规模宏大,分南、北两监,各设在南京与北京。南监建于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规模尤盛。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在北京设国子监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
毛诗正义体式名词解释?
毛诗正义 Maoshi Zhengyi
《毛诗正义》
《诗经》研究著作简称《孔疏》,40卷。唐贞观十六年 (642)孔颖达(574~648)等奉唐太宗诏命所作《五经正义》之一,为当时由 颁布的官书。孔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祭酒等职。其时撰《五经正义》,孔颖达以年辈在先,名位独重,受命主持其事,诸儒分治一经,《毛诗正义》出于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孔颖达总其成。《毛诗正义》是对于《毛传》及《郑笺》的疏解,“传”“笺”被称为“注”,“正义”被称为“疏”,合称《毛诗注疏》《四库全书总目》说:“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说明此书内容取材之广和在唐代影响之大。其中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诗经》的各种解释,汇集了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有的地方并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如对于《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孔子删《诗》之说表示怀疑等,但其书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未能越出《毛传》、《郑笺》的范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断,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袭了《毛传》、《郑笺》的某些错误;在疏解方面此书颇多烦言赘语,这是唐人义疏的共同缺点。
《毛诗正义》通行的有《十三经注疏》本,以阮元所刻为佳,书后附阮元的《毛诗校勘记》。
教授和助教的区别?
现代高等教育中,教授是更高的教职,助教则是低级教职。可是古代正好相反,助教的地位比教授高。
为了说清这个问题,还得从我国古代的大学说起。
公元前124年,汉武帝接受了博士大儒董仲舒、公孙弘等人的建议,成立了我国最早的更高学府——太学。设五经博士教学,有***50人。东汉时期,太学大为发展,顺帝时有240房,1850室,学生经常有3万多人,是当时世界上更大的学校之一。大学生既有一般官僚子弟,也有庶民百姓的子弟。
公元276年,即西晋武帝(司马炎)咸宁二年,晋王朝开始设立“国子学”,专门培养五品以上官僚的子弟,是贵族学校。设国子祭酒(博士之首,德高望重)、博士各一人(相当于国立大学的教授),并之一次设置助教15人,协助国子博士传授儒家经学,所以,助教是出现很早的高级的教职。
教授出现于宋朝,开始只设于武学、律学、医学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州、县的学校里,职务比助教低。《水浒传》里的吴用,就是地方学校里的教授。到元代,助教和教授同为正八品,但教授仍只在地方学校中教书,地位仍比助教低。
20世纪初,西方教育制度传入我国,我国开始建立现代高等教育制度,高校逐渐形成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这个职称系列,助教、教授再也不是官职了,而博士成了学位,不再是教职。原来协助博士的高级教职助教,便成为佐助教授的低级教职,原来地位较低的教授反而成了更高教职(职称)。时代变迁了,助教和教授的含义也变迁了。
明朝的国子监是什么样的机构?
《明史·选举志》说:“学校有二,曰国学,曰府州县学”。这里的国学指的就是国子监。国子监的前身是国子学,是明朝培养官僚的重要机构。通俗的说,国子监相当于国立大学,是明朝更高级的学府。
国子监设有祭酒、博士、典簿、助教、学正、学录等官职,其中祭酒是正官,负责国子监的一切事物。祭酒和其他同僚,是长官与属僚的关系,但是,祭酒并没有聘任教员的权力,所有的教员都由吏部委派。
既然是学校,自然就有学生。国子监的学生称为监生,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是由皇帝特恩,指派分配的,民生由各地地方官保送的。其中官生又可分为两等,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土司子弟和海外学生(相当于留学生)。民生也可分成两类,分别是贡监和举监。根据惯例,地方官有向朝廷贡“士”的义务,贡监则来自地方的举荐。举监是举人入监的意思,洪武初年朝廷选拔年少举人入国子监读书。
监生入学后,还必须再经过一次编级考试,然后分级肄业。在功课方面,监生除了要读四书五经外,还要读《御制大诰》、《大明律令》等书。其中最重要的是《御制大诰》。《大诰》是明太祖自己撰写的,主要是列举他所杀之人的罪状,以警戒人民,让人民安分守己、纳租服役等训话。
为了培养监生服从朝廷的性格,国子监绝对禁止监生批评时政和结社。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对待国子监的教官,朝廷也是严刑约束,稍有逾矩,便可能遭来杀身之祸。据统计,明太祖时期三十多年的历任祭酒,只有一个善终在任上,其他的不是得罪,便是被杀。因此,国子监可以说既是学校,也是监狱、刑场。其目的在于培养绝对服从、奴性的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