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的哥哥,如何评价清平乐中司马光?
司马光喜严肃的纲常伦理,推进封建家长制,在后来越来越严苛的伦理道德束缚氛围,自然受到推崇。近代后批评司马光的声音才渐起。司马光也还算不差,没黑子黑得那么祸国,也没吹子吹得那么发光。掌权为相之后,问题比较大,连涑水门下走狗都嫌他过于专横,苏轼也骂他以前骂韩琦专横。
司马光其实也是力主变法的,他对北宋的弊端看得很深,理解上很正确。但问题出在:他主张徐徐变法,不要一下子太过火。当时年轻气盛的皇帝自然不喜欢这种做法。他自己不愿意当变法的领头人。这是很严重的问题,他的建议再正确又如何?
司马光个人品德无可挑剔,王安石的变法虽有问题,但不无可取之处,司马光一上台就尽废新法,试想难道什么都不做,只是恪守祖制就能兴盛国家?宋朝到了神宗时期,说需要改革是一点没错。形势一直在变,法度却全然不变,这样的情况能维持多久?早在仁宗年间范仲淹就主持过庆历新政,可见那时就有需要革新的地方。而司马光却只是一味反对改革,还将新党全部贬黜,加剧了党争。他尽废新法不能不说是走了另一个极端,连之前反对王安石的范纯仁也不认可。
“司马光为政,将尽改熙宁、元丰法度。纯仁谓光:“去其太甚者可也。””但司马光根本没听进去。他反对新法不能不说是带有个人情绪的,这从一件早已定论的案子还要“复申前议改焉”就能看得出来,司马光不是对事不对人,而是又对事又对人,凡新党支持的,他都要反对,已然偏离了为国为民的宗旨,不像苏轼、范纯仁等人是为国着想,怎么有利怎么来,有问题才反对。
至于割地给西夏,那完全是不应该的,西夏小国反复无常,毫无信用可言,签订和议都不能约束他们,更不能指望他们会自己收手,要保得边境安宁,只有攻灭西夏一条路可走。熙河开边的成果已经显著,司马光却要割让土地,还主张尽数退回熙丰时所占的城、寨、州、军,结果连旧党内部的一致认同都得不到。 到了宋哲宗绍圣初,“御史周秩首论光诬谤先帝,尽废其法。章惇、蔡卞请发冢斫棺,帝不许,乃令夺赠谥,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贬清远军节度副使,又贬崖州司户参军。徽宗立,复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复降正议大夫,京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这段记载显示,司马光死后,新党重新被启用,甚至要将司马光开棺戮尸,虽然没有被允许,但是还是推倒了立的石碑,追夺所赠谥号,还几次追贬官职。
但他在民间的名声却不错,这一来是因为他个人品德确实好,而且废了新法以后,一些新法劳民的地方也被废除,使得人民感谢他;二来之前很多人也提过,个人传记有美化的地方,寇准传就被很多人认为有美化。而且古代修史大多不认同王安石改革,甚至有认为他是奸臣的,认为他导致了北宋灭亡的,把责任全推到王安石变法上,如此一来反对他的司马光就成了伟光正,这种看法显然是不客观的。
从现在的角度看,王安石有意改革弊政、富国强兵,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执行中出现了偏差,虽然如此,还是取得了开疆拓土、充盈国库的不少成就,将之全面否定肯定是不合适的。而司马光的尽废新法,一味守旧的举措在现在看来则是不思进取的表现,毕竟问题不会自己解决,祖宗之法也不是万能药。虽然建国初期可以无为而治、与民休息,但当时的北宋也显然不处于这一时期。 总的来说,司马光个人品德非常好,在文学上也有撰写《资治通鉴》的成就,可惜执政之国上不能做到兼容并包,将变法的成果保留下来,只去糟粕,消弭新旧两党的纷争,反而尽废新法、尽贬新党,为后来更激烈的党争埋下了祸患。
赵薇哥哥简历?
赵健,男,是国内知名演员赵薇的哥哥,担任唐德影视二股东。
2017年10月10日,唐德影视晚间公告,公司二股东赵健(持有公司8.01%的股份)因婚姻关系解除,将其所持1921.32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81%)分割给妻子陈蓉。
按照10月10日收盘价27.05元/股计算,赵健分割给陈蓉的股份市值约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