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事被害人家属文某某接过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交由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发放的1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连声感谢:“党和国家的政策真好,真心感谢党和 ,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官!”
2020年1月1日凌晨2时许,东川区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双亲悲痛欲绝,丧失亲人、经济困难双重问题叠加在被害人亲属文某某身上。
该案发生后,面对被害人亲属的无助,东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多方走访调查,查明被告人尹某无赔偿能力,被害人亲属文某某属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户,其家庭收入来源以打零工为主,妻子杨某某患有高血压、肢体麻木等疾病,儿子文某某在读高中,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三名被害人在殡仪馆产生的相关费用。
面对这种情况,东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向东川区委政法委报告并联系民政部门,为文某某免去停尸费、火化费等费用,定期对文某某一家进行心里安抚,积极化解被害人亲属因情绪不稳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同时,本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工作理念,东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将案情上报昆明市检察院,在云南省检察院直接办理、昆明市检察院指导、东川区检察院及时开展办案上下一体化工作,积极协调报告,强化上下协作,积极办理本案国家司法救助,之一时间把国家的司法关怀送到救助贫困群众手中,及时送去党和国家的关怀。
老百姓接过救助金后的一声声“谢谢党和 ”,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司法救助人民的关怀和温情,老百姓一声声“谢谢检察官”更是我们努力办理好每一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不竭动力。
下一步,东川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在依法能动履职中,践行好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价值追求,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李晓梅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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