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记者关注了石家庄鹏远公寓小区一底商私自在公共区域安装墙梯的事儿,楼上的居民认为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可是底商业主却拒不拆除。如今记者也是再次来到了现场。
楼上的业主宋女士对记者说还是希望可以拆除,随后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业委会告诉记者,该业主在安装时没有跟任何人沟通。
在鹏远公寓6-7号楼之间的底商临街处,记者发现该商铺原本是有一个上房顶的墙梯,而如今在小区内部公共区域再加装一处墙梯,这是否合法合规呢?
记者就此问题 *** 咨询了律师,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华表示,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其所购买的建筑物的权利其实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一部分是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的权利,像建筑物的电梯,屋顶外墙和无障碍设施,这一部分就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以对这一部分的更新改造,都需要取得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才可以进行。
最后业委会工作人员说底商业主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
紧接着记者又联系了该商铺的业主,询问何时开始动工,可是该业主的态度确实让人无法接受。“我想什么时候动就什么时候动。”
无奈之下记者将问题再次反映给了石家庄宁安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承诺会尽快核实,并且进行督促,争取早日将问题解决。
通过律师的解读,法律上关于这件事,到底谁在理,说得其实已经很明白了。我们也希望,通过街道办事处的协调,这件事能够有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结果。河北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今日资讯》记者贾俊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