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欣 在电影院“随手一拍”屏幕,是否属于“盗摄”?有何法律风险?7月5日,歌手“乃万”在微博发布在电影院拍的屏幕实时图片,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该行为属于“盗摄”,是违法的。也有网友认为,只是随手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或微博的话,是在给电影做宣传,无可厚非。随后,“乃万”删除前述微博并致歉。(7月6日 澎湃新闻) 拿着票根和电影宣传板合照,进入影院和荧幕***……这些都是观众电影“打卡”的必备动作,通过一气呵成的拍照,录像证明自己看过此片,是一种喜欢的行为外化和情感留念,但如果“打卡”心理变成“盈利”心理,***变成盗录,那就会直接影响电影票房和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这次公众人物“乃万”被批评不尊重电影版权,为电影知识产权现身普法,让更多观众了解到小小举动可能违法,著作权神圣不可侵犯。 有律师表示:如果连续拍或者拍的视频很长,造成剧透电影,影响电影市场,会构成侵犯版权,须对电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前述事件中拍摄的“实况照片”属于视频还是图片尚有争议。也有律师认为,无论拍摄视频还是照片,都属于违法行为,动态图像和静态图像都应该受到保护。如果真心喜欢电影,可以使用官方的一些宣传资料。 目前国家电影局已经联合公安和国家版权局持续打击电影盗录等违法行为,并将电影作品纳入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多个知名演员也联合摄制了一个短视频呼吁大家向“盗摄”说不。然而我们发现即使上有政策,下有宣传,影迷摄屏现象依然存在,这就说明,倡议发出后依然需要积极引导,改变大家的观影习惯。 影院方面可以用标语和影前公益广告的方式告知观众,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从购买渠道方面也可以积极入手,在影院和线上购买平台开展版权普法,设置页面进行提醒,告诉大家那些可以拍摄那些不能拍摄,电影作品也应该大力作为,不妨直接为观众提供一些衍生品,增加观众互动感,有了正规的留念方式,影迷自然不用再“摸黑拍照”。 尊重知识版权是我们一致推崇的,但也要分清现实状况,不能一棍子打死,从这堂生动的法治课中,相信当事人和影迷朋友们都已经达成共识,自觉成为电影“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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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摄系列电影院随手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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